家事审判 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

  沙发、电视等家具家电设备一应俱全,茶几上摆放着绿植和家事诉讼指南……走进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处处感受到家庭的温馨。诉讼当事人在这里看一看家事调解电视宣传片,品一品写有“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让一让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等劝解话语的张贴画,心情随之放松下来。

  “对家事法庭调解室进行家庭化布置,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可以让怒目相视的家事纠纷诉讼当事人放松心情、拉近距离,这是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带来的变化。 ”迎江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汪婷表示。据了解,迎江区法院自去年8月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以来,这个特殊的法庭4个多月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312件,审结256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有102件,撤诉51件。

  家事案件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独立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侵权纠纷案件等。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直以来,基层法院接触到的家庭纠纷案件数量都比较多,按照传统的司法程序,通常一个案件走完所有程序都得好几个月,长期拉锯到最后,当事人双方也容易伤和气。 ”汪婷介绍,在过去的家事案件审判实践中,法院通常存在偏重财产分割、财产利益而忽视人格利益和安全利益,单纯强调审限内结案等问题,这容易导致案件了结、当事双方却仍争执不休的现象。

  为此,迎江区法院以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该院抽调具有丰富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并从妇联、社区、关工委、医疗卫生、高等院校等机构,选聘具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协助家事法庭法官进行调解、查明案件事实,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化解纠纷、修复创伤。

  安庆市民林女士向迎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相伴20年的丈夫离婚,理由是丈夫忙于工作疏于家庭,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话题。 “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不大且双方感情基础较深,和好的可能性较大,我们认为还是以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比较合适。”负责此案的法官洪凝说。第一次调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当即中止调解,让双方冷静下来。一个月以后,法官特意选择在传统的“七夕节”这天,邀请林女士夫妇来到刚刚挂牌的家事法庭调解室。在法官和家事调解员地耐心劝解下,原、被告双方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均认识到了所肩负的家庭责任并愿意为此付出努力,两人终重归于好。

  孙奶奶和李大爷是再婚夫妻。李大爷因病去世后留下7万元抚恤金,李大爷的儿女以孙奶奶不是他们的亲生母亲为由,不同意孙奶奶参与分配。孙奶奶则提出,自己虽是再婚,却照顾了李大爷多年,有权参与分配。迎江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接手该案后,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进行法理情理的宣传教育,最终达成“按照人数均分抚恤金”的一致意见,家庭又恢复了和谐。

  “传统的审判模式,对家事纠纷案件特有的情感色彩和人伦特点重视不够;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后,坚持调解程序贯穿家事纠纷案件审理的始终,既可以有效维系当事人家庭的情感,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迎江区法院院长马健表示,家事纠纷案件审理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解决家庭矛盾不能仅仅依靠明确而严格的判决,更要注重当事人情感创伤的修复,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家庭效果的统一。

  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是家事审判不可或缺的力量。迎江区法院正不断完善当事人申请和法官依职权决定相结合方式确定家事“三员”以及多元联动化解家事纠纷机制,助力家事审判改革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