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联内合:北京市检察机关探索混合培训 模式推动队伍素能提升
北京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队伍能力素质建设,通过整合系统内部资源,外部联合公安、法院、纪委、律协、高校等单位,创新性开展教育培训,促进干警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检察+公安法院——促进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统一
图为检察机关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培训
共同培训。探索由检察机关主导,公安、法院参与的培训模式,共同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目前,顺义等11个院与公安、西城等10个院与法院已联合开展了各类培训。如顺义区检察院与顺义分局三个派出所的30名民警,就进一步规范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开展专题互动培训,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
互邀授课。积极邀请公安、法院的专家和业务骨干为检察干警进行培训,拓宽检察干警视野,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如市检察院创办北京刑事检察实务讲坛,邀请法院等单位的实务专家,围绕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经济犯罪案件的相关问题等主题进行授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保证办案质量。目前,该讲坛已举办15期。
互派人员。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搭建公检法互派人员交流平台,用“人来人往”弥补“文来文往”的沟通不畅、联络滞后等弊端。如丰台检察院院先后派侦查监督部门3名干警到区公安分局法制、预审、经侦大队等部门锻炼,开展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加大源头把关力度;同时,邀请2名公安民警到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交流,将庭审的证明标准及时传导到公安机关,增强侦捕衔接。
检察+纪委——形成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合力
图为检察机关与纪委联合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人员业务培训
聚焦职务犯罪侦查。通过培训共同提升线索排查、突破案件以及预审等能力,推动规范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衔接程序。如门头沟检察院联合区纪委开展系列混合培训,既注重对侦查信息化建设、犯罪嫌疑人心理反应和性格特点、审讯语言运用等方面的理论指导,又突出审讯实战训练,提高检察机关职侦干警的预审突破能力、证据运用能力、案件研判能力、笔录制作能力,同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证据意识和案件查办能力,有效整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量。
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利用培训整合预防资源,提升职务犯罪预防能力。如密云检察院与区纪委通过多种形式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讲解等开展培训,重点讲授党史、党纪党规、区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政策、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心理分析等内容,发挥预防工作的实效。
检察+律协——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律协联合举办“法庭语言的规范与技巧”系列培训
促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组织检察官与律师共同培训,加强两个群体间的相互学习和业务交流,促进形成共同的法治理念。如市检察院与市律协、海淀律协联合举办“法庭语言的规范与技巧”系列培训,从法庭语言、交叉询问、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500余名律师与北京市检察机关的1000余名检察官进行了培训,赢得了参训检察官和律师的好评。
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参加的论坛或培训,共同破解实践中的难题。如西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律协连续四年举办“修改后刑诉法进步与展望系列活动之控辩审三方论坛”,检察官、法官、律师共同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作用”“依法治国背景下保障律师权益”“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兼顾原则”等主题进行交流碰撞,推动建立良好的控辩审关系。
检察+高校——探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问题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与高校建立检学共建关系
建立检学共建关系。如石景山检察院与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建立检学共建关系,与北师大刑科院联合开办在职研究生班,提升检察干警理论水平。该院还通过国家检察官学院“委托办学”组织新任中层领导干部综合素能培训,并邀请怀柔区院、天津河北区院干警共同参加,促进各院之间交流,提升培训效果和影响力。
创新检学共建形式。市检二分院为培养兼具法律素养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检察出版社联合开展博士后流动站实践基地合作项目,2015年,首批来自检察和金融系统的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将司法实践与经济、金融、管理等学科的教学科研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培训的层次和水平。
借助高校优质师资。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共从各高校聘请30余名法学教授担任副检察长,在指导检察人员开展调研、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业务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检察+检察——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
图为检察机关举办青年检察干警读书沙龙活动
跨部门培训。打破部门间的壁垒,强化部门间执法办案中的横向协作。如,朝阳院侦监、公诉、未检等刑检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专项业务培训;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处、监所处等部门联合开展“职务侦查专题培训班”;业务部门与法律研究部门合作培训,积极开展论辩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碰撞融合。
跨区域培训。各院之间打破区域界限,共享培训资源,共同组织培训。如,2015年,房山院举办跨区域侦监业务实训,邀请西城、门头沟、大兴院的干警和房山院的干警参加,围绕讯问、犯罪认定、证据审查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审查逮捕实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证据标准,提高工作成效。
打造特色平台。各院积极打造培训品牌,促进形成长效培训机制。如,朝阳院创办了“检察官夜校”,丰台院创办了“青年检察官沙龙”、“丰检讲坛”,石景山院创办了“京西法治沙龙”等,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检察系统业务专家围绕司法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